关于开展2017年机电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
招生条件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办法(试行)》(中地大(汉)研字[2016] 81号)、《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核办法》),现开展2017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除《审核办法》中规定时间周期内免审的指导教师(免审名单见附件4),其他硕导均需参加硕士生招生条件审核,通过审核者方可在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硕导本人填写《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主任;拟新增为硕导的老师填写《机电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含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成果等)复印件(本人签字)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上述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5月3日。
未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度硕士生招生资格。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审核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硕导名单。
3.网上公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通过者名单及其招生专业名称。公示无异议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行文公布。
4.备案。学位评定分委员将招生硕导名单和招生专业行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硕导招生信息列入第二年的硕士生招生目录。
附件:
1.《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办法(试行)》
2. 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 机电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4. 机电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